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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海事局联合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共同推进长江禁捕渔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8-10 】

  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有序推动长江流域禁捕及相关工作开展,4月2日下午,常州海事局联合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镇江分局常州派出所开展长江常州段水域联合巡查执法行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旨在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及相关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长江大保护,保障生态安全。

  执法人员共同巡查了常州海轮锚地和录安洲长江码头、宏川化工码头,重点检查在港船舶有无携带涉渔工具及垂钓行为,并现场发放《长江保护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宣传资料,提高船员长江流域禁捕渔意识。同时对录安洲夹江港池岸滩、建滔-国电芦苇近岸滩涂等重点水域开展联合巡查,排查辖区是否存在“三无船”和违法捕鱼行为,严防“三无”船舶反弹新增,严厉打击长江干线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常州海事局将统筹做好“三无”船整治和禁捕渔等工作,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长江干线非法捕捞行为,严防“三无”船舶反弹新增,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刘涛)